特種考試交通事業人員考試鐵路各級資位人員應試科目表
資位別 |
類別 |
類科 |
應試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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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科目 |
專業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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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級 |
業務類 |
人事行政 |
◎一、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二、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
三、企業管理概要 四、鐵路法概要 五、現行考銓制度概要(包括交通事業主要人事法規) 六、心理學(包括諮商與輔導)概要 |
法律政風 |
◎一、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二、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
※三、行政法概要 四、鐵路法概要 五、刑法概要 六、刑事訴訟法概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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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政風 |
◎一、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二、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
※三、行政法概要 四、鐵路法概要 五、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與懲戒)概要 ※六、經濟學概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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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
◎一、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二、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
三、統計學概要(包括實務統計) 四、鐵路法概要 五、企業管理概要 六、資料處理概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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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 |
◎一、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二、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
◎三、會計學概要 四、鐵路法概要 ◎五、成本與管理會計概要 ◎六、審計學概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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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務管理 |
◎一、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二、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
三、政府採購法概要 四、鐵路法概要 五、事務管理概要 ※六、行政法概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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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管理 |
◎一、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二、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
三、物料管理概要 四、鐵路法概要 五、採購學概要 六、國際貿易概要 |
運輸營業 |
◎一、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二、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
◎三、民法概要 四、鐵路法概要 五、企業管理概要 六、運輸學概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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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運服務 |
◎一、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二、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
◎三、民法概要 四、鐵路法概要 五、企業管理概要 六、行銷學概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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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旅服務 |
◎一、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二、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
三、運輸學概要 四、鐵路法概要 五、行銷學概要 六、旅運經營學概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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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 |
◎一、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二、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
三、土地法規與土地登記概要 四、鐵路法概要 五、土地利用概要 六、民法物權編概要 |
附註 |
壹、 本表每年所設類科,仍須配合當年任用需求予以設置。 贰、 各資位別類科普通科目為: 一、 高員三級、員級: (一) ◎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其占分比重,分別為作文占百分之六十,公文、測驗各占百分之二十,考試時間為二小時。 (二)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採測驗式試題,各子科占分比重,分別為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各占百分之三十,英文占百分之四十,考試時間為一小時。 二、 佐級: ◎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其占分比重,分別為作文占百分之六十,公文、測驗各占百分之二十,考試時間為二小時。 叁、 各資位別類科專業科目: 前端有「◎」符號者,採申論式與測驗式之混合試題(占分比重各占百分之五十);前端有「※」符號者,採測驗式試題,其餘採申論式試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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