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的公積金制度強迫每個人存錢,退休後再按月提領。與其說公積金制度是福利政策,不如說他是政府強迫國民儲蓄的計畫,批評者就認為公積金制度不具有社會資源再分配的功能。

 

攝影/呂欣憓(中央社駐新加坡記者)

 

  根據新加坡官方網站的介紹,公積金是雇主及員工都必須提撥的強制性社會安全儲蓄方案,適用於新加坡公民及永久居民,用意在於照顧員工退休時的財務需求,以及醫療健保房屋所有權投資和醫療保險等領域的需求。

 

  因此與其說公積金制度是福利政策,不如說他是新加坡政府強迫國民儲蓄的計畫,批評者就認為公積金制度不具有社會資源再分配的功能。

 

公積金強迫儲蓄 用錢也有規定

 

  新加坡的公積金制度在1955年正式實施,法律規定每個國民不分職業,只要是受雇員工,都要提撥約20%的薪水到他個人公積金帳戶裡,雇主則要提撥約16%到員工的帳戶內。提撥率在員工年齡超過50歲後會逐漸下降,一個目的是強制國民在年輕的時候儲蓄,另一個目的是鼓勵企業雇用年長人士。

 

  每個國民會以個人名義開設公積金帳戶,依照功能分為普通帳戶(Ordinary Account)、醫療儲蓄帳戶(Medisave Account)和特別帳戶(Special Account),繳到公積金的錢依照不同比例分別存入每個帳戶中。

 

  比例占最大的是普通帳戶,裡頭的錢可用來購物買保險支付子女的教育費等。隨著員工年齡越大,存入普通帳戶的比例也就越低,讓剛出社會的人可以在存入的錢較多時買房子,新加坡政府保證普通帳戶的利率為2.5%。

 

  醫療帳戶的錢顧名思義是用來看病用的,不過和普通帳戶相反,員工年齡越長,撥到醫療帳戶的比例會提高特別帳戶則是為了未來退休的生活費和急需之用。

 

年輕賺不夠 老來也退不了休

 

  公積金的成員到了55歲之後,可將普通帳戶和特別帳戶內的錢提領出來,存入人生第四個帳戶退休帳戶,不過存入退休帳戶的錢須達最低存款額,以保障民眾未來20年的生活,剩下的才能換成現金給民眾自由使用。

 

  目前,新加坡規定的最低存款額已從10年前的8萬新元(約新台幣192萬2400元),計算通貨膨脹率後調高到13萬9000新元(約新台幣334萬元)。若普通帳戶和特別帳戶的現金不足,可以把用普通帳戶存款購買的部分房屋價值也計入最低存款額。

 

  退休帳戶裡的錢,可以用來向公積金核准的保險公司購買年金,等到了法定的62歲退休年齡後,民眾可以終身向保險公司按月領取一筆錢如果交給公積金局管理,每個月享有4%的利率,62歲以後開始領取直到用光為止如果存到公積金局指定的銀行,也一樣每月領取一筆錢直到用光為止。

 

  新加坡國立大學經濟系副教授謝妮春指出,一個人退休後可以支配的錢,和他年輕時存入多少錢有很大的關係。也就是說,年輕時賺得越多,到老能用的錢也就越多,賺得少,到老能用的錢也就少。

 

  因此在新加坡小吃攤或是美食街,經常可以看到滿頭華髮的安娣」(Auntie)安哥」(Uncle)在工作,開計程車的司機也很多是上了年紀的老人。

 

  新加坡總理李顯龍曾說,政府的福利原則就是不養懶人。新加坡的政策多以家庭為核心概念在打造,如果說新加坡是一個大家庭,政府身為大家長,有照顧每個家中成員的責任,但前提是,每個家中成員都要努力工作,付出勞力,才會得到家長的照料。

 

組屋政策影響退休生活

 

  除了公積金制度,謝妮春指出,看新加坡的退休制度要連新加坡的住房政策一起看。

 

  新加坡的組屋政策廣為人知,由於公積金制度強制每個人存錢,各個帳戶用途也有限制,金錢不能互相流通,因此年輕人工作三四年後,就會買房子,這個資產就成為日後每個家庭的核心資產,隨著夫妻收入增加,家中新添成員,就可以把小房換成大房。

 

  不少新加坡老人在退休之後,因為兒女已不同住,會把大房子賣掉,換到較小的房子,或是把組屋剩下的契約年限賣還政府,部分換成現金,部分存入退休帳戶內。

 

  因此在新加坡居者有其屋的政策概念下,不管退休的人可以動用的退休金多或少,基本上老人都還有個可以遮風避雨的地方。

 

  不過謝妮春指出,有些老人住慣了原來的房子,退休後不願意把房子賣掉,因此形成了一群老人擁有不動產,身上卻沒有太多現金可以動用的現象。

 

  謝妮春說,因此如何將老人擁有的房產變為現金,是政府未來要思考的一個方向之一。

 

  從公積金制度的種種設計,以及對民眾退休時提領的重重限制,看的出來政府這個大家長擔心家庭成員會亂花錢,因此設下各種規矩,要家中成員節制點。近年來已經出現聲音希望政府放寬限制,讓民眾可以更自由決定自己的錢要怎麼用。

 

 

文章來源全球中央4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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