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當前世界經濟面臨的主要問題是:美國幾家超大型銀行,仍然是「大到不能倒」,意思是說,如果其中一家或幾家銀行的經營出現麻煩的時候,政府將會出手相救-因為一但這些大型銀行倒閉,很難想像後果會如何嚴重。

大銀行該救嗎?
接管中小銀行的方法,不能套用

     許多人都意識到這個問題,不只是政府官員,連銀行家自己也都明白這一點。事實上,所有人都認為,糾正這個狀況乃是頭號政治議題。甚至影響力鉅大的摩根大通銀行執行長戴蒙也強調,大到不能倒的時代必須終結。

     參議員杜徳的改革提案最近成為討論焦點,他的提案會創立一種「授權決議」,意思是政府將可以用法律手段,來接管並關閉瀕臨倒閉的金融機構。

     該提案的支持者們認為這種方式,乃是從聯邦存款保險公司的成功經驗汲取而來。聯邦存款保險公司已經成功用最小的代價,關閉美國許多中小銀行,存款人也未遭到損失。在這種情況下,「決議」指的是銀行管理人員被解聘,原有股東被掃地岀門,而無擔保債權人則會承擔損失。雖然這本質上是一種破產程序,但當中卻參雜了更多的行政裁量權,而非單純的再法院監管下的正常破產程序。

     將這種辦法應用於大型銀行,何那些無法保障小額存款戶的非銀行型的金融機構,表面上看起來還不錯。但在實際操作中有著難以逾越的障礙。

     來想想關鍵的時刻:當一家像摩根大通的大型銀行處在破產邊緣的時候。你是一個決策者--例如財政部長或者美國總統的重要顧問,現在已經到了非不得不下決心的時刻了。

如果摩根大通倒了?
各國反應不一,將再帶來混亂

     你手中握有杜德參議員所說的「授權決議」,然後再關鍵會議上,決定不管那些已陷入困境的銀行--或者在情況已經到最惡劣之時,只求能讓那些無擔保債權人,只承擔一部分損失。然後有人會提醒你摩根大通是一家盤根錯節的全球性金融機構。

     杜德的「授權決議」,只允許美國政府合法接管美國企業。再數十個國家,摩根大通都有子公司和分公司或其他形式的業務,而在那些地方都只有普通的破產程序--也就是政府只會根據一些特別安排的協議來插手。

     這些各國政府間反應不一的後果,將會帶來恐慌何混亂。這個狀況在2008年九月雷曼兄弟破產時已經上演,同樣的,在美國政府接管美國國際集團之後的兩天,這一慕也再次上演。

二十大工業國態度:
沒有人願意支持跨國銀行破產法

     美國「授權協議」的存在,並不會降低大型跨國銀行倒閉所造成的傷害,也無法減少民眾恐慌。這種類型的銀行破產本應在一種預先設計好的,具有跨國效力的破產「授權決議」程序中進行。但是現在缺的正式這種機制,而且在短期內也不會被建立起來。其他負責任的二十大工業國國家的政策制定者,對此的態度很明顯:一種是錢就安排好的跨國銀行破產處理辦法,沒有任何人願意支持的。

     現在如果摩根大通--或者美國六大商業銀行中的一家--發生破產,那麼選擇只能像2008年九月那樣:你會選擇救助一家陷入困境的銀行,還是任其倒閉?然後讓市場陷入混亂,甚至可能重演一輪大衰退?

救大銀行的後果:
真正要倒的小銀行,得不到金援

     總統將會 怎樣抉擇?他可能會當眾表態,債權人將會面臨損失,但是當被逼極了的時候,如果你是那個被飽受批評的顧問,你會怎麼去建議總統?你真的會建議總統或出去,而且戴著數百萬人民的工作、家庭何房產,一起陷入金融問題的深淵中?或者把他拉回來,並找到一些巧妙的辦法來拯救銀行,並且用公共資金來保護債權人的利益,還是依賴於美國連準會,或者其他緊急救援的力量?

     你很可能會先退一步,等到事態沒那麼嚴重了,救助一家大銀行所帶來的恐慌,將遠遠小於任其倒閉。

     當然債卷市場也知道,所以他們會像摩根大通何其他大型銀行提供更多低息貸款,而那些可能真正倒閉的小銀行,卻因此得不到金援。這使大型銀行變的更大,而當大型銀行規模更佳擴張時,信用等級也就越高,債權人也就更安全--然後你就知道會發生什麼了。

     杜徳意員的提案,還不會終結「大到不能倒」的局面。而且你也可以從我的新書標題得到一些結論:《十三位銀行家:接管華爾街和隨之而來的金融崩潰》,與詹姆斯‧跨克合著,全球面您的後果將十分嚴峻。

資料來源:商業週刊 1173期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TKB校園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